9CaKrnK6QoI作者:李仑anquan.huanqiu.comarticle山西非煤矿山复产复工安全生产验收实行否决制/e3pn61f78/e3pn61fo8记者获悉,山西省安监局日前印发了《2018年非煤矿山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验收工作的通知》,对全省非煤矿山企业“两节”“两会”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验收工作进行严密部署,明确提出对所有复产复工的非煤矿山企业验收实行否决制。文件指出,复产企业主要针对已停产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非煤矿山企业(含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下同),复工企业主要针对处于合法基建状态的非煤矿山企业。同时适用于“两节”“两会”期间实施阶段性停产停建,以及因经济形势或其他原因停产、停建,拟恢复生产、建设的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验收活动。《通知》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复产复工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在停产停建检修期间要切实加强检维修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项作业票证管理制度,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临时停产停建准备恢复生产或者建设的矿山企业,要制定详细的复产复工方案,明确复产复工程序、检查内容和验收标准并严格执行。长期停产矿山恢复生产前,要对提升、排水、通风、供电、压风等所有系统、所有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验收,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要及时更换或者淘汰。停产时间超过6个月的矿山,恢复生产前必须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现状评价,结论为合格的方可恢复生产。 《通知》明确提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复产复工验收实行否决制,凡是不符合条件之一的,一律不予通过验收。具体是从企业安全管理、金属非金属底下矿山、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尾矿库等四方面设定了25项标准。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复产复工验收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整改措施,集中精力做好复产验收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保证复产矿山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条件。要及时调度辖区内准备恢复生产或者建设矿山的情况,全面掌握有关信息,指导企业开展复产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复产复工的标准和程序,制定并严格落实复产复工的具体方案,确保安全复产复工。要加强对复产复工矿山的安全检查。复工复产验收要严格标准,落实责任。对复产复工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证照不全、不按期整改重大隐患、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等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立案查处,确保复产复工验收工作不走过场。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一律不得批准其复产复工。要以本次复产复工检查为契机,确保辖区内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工作全部到位。对于出现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情况或停产停建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的地下矿山,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对于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要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坚决做到合格一个,复产复工一个;未下达复产复工意见之前,一律不得擅自开工恢复生产和建设。1520232060000责编:陈全中国安全生产网152023206000011[]
记者获悉,山西省安监局日前印发了《2018年非煤矿山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验收工作的通知》,对全省非煤矿山企业“两节”“两会”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验收工作进行严密部署,明确提出对所有复产复工的非煤矿山企业验收实行否决制。文件指出,复产企业主要针对已停产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非煤矿山企业(含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下同),复工企业主要针对处于合法基建状态的非煤矿山企业。同时适用于“两节”“两会”期间实施阶段性停产停建,以及因经济形势或其他原因停产、停建,拟恢复生产、建设的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验收活动。《通知》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复产复工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在停产停建检修期间要切实加强检维修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项作业票证管理制度,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临时停产停建准备恢复生产或者建设的矿山企业,要制定详细的复产复工方案,明确复产复工程序、检查内容和验收标准并严格执行。长期停产矿山恢复生产前,要对提升、排水、通风、供电、压风等所有系统、所有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验收,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要及时更换或者淘汰。停产时间超过6个月的矿山,恢复生产前必须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现状评价,结论为合格的方可恢复生产。 《通知》明确提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复产复工验收实行否决制,凡是不符合条件之一的,一律不予通过验收。具体是从企业安全管理、金属非金属底下矿山、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尾矿库等四方面设定了25项标准。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复产复工验收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整改措施,集中精力做好复产验收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保证复产矿山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条件。要及时调度辖区内准备恢复生产或者建设矿山的情况,全面掌握有关信息,指导企业开展复产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复产复工的标准和程序,制定并严格落实复产复工的具体方案,确保安全复产复工。要加强对复产复工矿山的安全检查。复工复产验收要严格标准,落实责任。对复产复工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证照不全、不按期整改重大隐患、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等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立案查处,确保复产复工验收工作不走过场。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一律不得批准其复产复工。要以本次复产复工检查为契机,确保辖区内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工作全部到位。对于出现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情况或停产停建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的地下矿山,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对于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要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坚决做到合格一个,复产复工一个;未下达复产复工意见之前,一律不得擅自开工恢复生产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