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K7bxE作者:李仑 贾虎瑞anquan.huanqiu.comarticle山西出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聚焦问题消除隐患/e3pn61f78/e3pn61fo8日前,山西省安委办出台《关于组织开展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省级指导、市级具体实施的原则,对全省煤矿上级公司、正常生产建设煤矿、责令停产停工整改煤矿、列入当年化解过剩产能退出计划煤矿、托管煤矿、长期停产停工或“僵尸”煤矿六类重点内容开展专项行动。省安委会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省煤炭厅、山西煤监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省煤炭厅、山西煤监局联合成立10个省级指导组,负责市级和省属国有煤炭集团公司集团层面的督导;各市煤炭局联合各煤监分局(站)成立市级工作组,组织开展市级专项行动工作。打击和整治的重点内容除国务院安委办要求的以外,还结合山西实际,有所扩充。《方案》明确,各煤矿企业要对照内容,开展持续到年底的自查自改;各市煤炭局、各煤监分局(站)要在煤矿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煤矿进行逐矿检查,检查率100%;10个省级指导组各自对所负责区域进行监督指导,每次抽查煤矿不少于3座。 《方案》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按照“五落实”进行整改,彻底消除隐患;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煤矿,要依法责令停产停建整顿,并挂牌督办,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对制度不健全、生产安全系统不可靠、重大灾害防治不到位的,要倒逼煤矿企业建立安全责任倒溯制度;对涉嫌超层越界等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同时,国土、电力、公安、证照颁发部门要采取查封、限电、提供火工品、暂扣或吊证等相应措施。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发现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提请地方政府依法关闭取缔。1522376640000责编:陈全中国安全生产网152237664000011[]
日前,山西省安委办出台《关于组织开展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省级指导、市级具体实施的原则,对全省煤矿上级公司、正常生产建设煤矿、责令停产停工整改煤矿、列入当年化解过剩产能退出计划煤矿、托管煤矿、长期停产停工或“僵尸”煤矿六类重点内容开展专项行动。省安委会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省煤炭厅、山西煤监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省煤炭厅、山西煤监局联合成立10个省级指导组,负责市级和省属国有煤炭集团公司集团层面的督导;各市煤炭局联合各煤监分局(站)成立市级工作组,组织开展市级专项行动工作。打击和整治的重点内容除国务院安委办要求的以外,还结合山西实际,有所扩充。《方案》明确,各煤矿企业要对照内容,开展持续到年底的自查自改;各市煤炭局、各煤监分局(站)要在煤矿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煤矿进行逐矿检查,检查率100%;10个省级指导组各自对所负责区域进行监督指导,每次抽查煤矿不少于3座。 《方案》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按照“五落实”进行整改,彻底消除隐患;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煤矿,要依法责令停产停建整顿,并挂牌督办,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对制度不健全、生产安全系统不可靠、重大灾害防治不到位的,要倒逼煤矿企业建立安全责任倒溯制度;对涉嫌超层越界等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同时,国土、电力、公安、证照颁发部门要采取查封、限电、提供火工品、暂扣或吊证等相应措施。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发现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提请地方政府依法关闭取缔。